日本前檢察官公開發聲,爭取把性暴力造成的 PTSD 認定為刑法上的傷害

性犯罪案只有 6% 以「致傷罪」起訴,日本前檢察官要讓 PTSD 算一種「傷」

IB³ News 編輯部 / 綜合報導
圖片來源:AI 示意圖

日本一名前女性檢察官成立團體,要求把性暴力造成的 PTSD 當成刑法上的「傷害」,讓心理創傷也能在司法中被看見。她指控 2018 年在任職期間遭當時的上司性侵,案件仍在審理中。

這個名為「PTSD致傷認定を望む会」(意思是希望 PTSD 被認定為「致傷」的團體)在 10 月 5 日於大阪成立,由她與律師、醫療從業者等 5 人共同發起。他們接下來將向法務省、檢察機關與法院提出要求,希望性犯罪受害者說出 PTSD 之後,能在調查、起訴與審判中被好好對待。

加害者是她當時的頂頭上司,她要的是更重的罪名

這名女性原本是大阪地檢的檢察官,指控 2018 年在任職期間遭到當時上司的性侵。她後來被診斷出 PTSD,而這名上司、前大阪地檢檢察長北川健太郎(67 歲)被以「準強制性交等罪」起訴,案件仍在審理中。

她的主張不只是讓對方被判有罪。她要求把罪名從「準強制性交等罪」變更為更重的「準強制性交等致傷罪」;致傷是造成傷害的意思,她認為事件後自己確診的 PTSD,也該被算進這個「傷」裡。不過,這項訴因變更的要求至今沒有被接受。

10 月 5 日的記者會上,她說:「如果沒有對加害者的嚴正處罰,受害者就無法站出來。希望大家傾聽受害者的聲音。」

性犯罪的起訴裡,只有約 6% 用到「致傷」

這組數字出自團體律師的說明:日本的性犯罪案件中,以「致傷罪」起訴的例子大約只占 6%,幾乎都是身體上的外傷;因 PTSD 被當成「致傷」起訴的案例,更是罕見。

罪名有沒有加上「致傷」,會影響刑罰輕重,也影響審判怎麼評價受害者的遭遇。比起一眼可見的外傷,PTSD 要靠專業診斷才能被認定,這正是團體要求改變的現況。

PTSD 的傷,為什麼常被漏看?

PTSD 全名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是經歷重大事件後出現的一連串身心反應,包括反覆想起事發畫面、做惡夢、避開相關的人與場所、過度警覺、失眠、情緒麻木。它不是「想不開」,而是身體與大腦在壓力下的真實反應,需要專業診斷與治療;不只性暴力,重大災害、事故與暴力事件都可能引發。

性暴力留下的心理創傷,比外傷更難被看見。受害者可能在事發後許久才敢開口,陳述的過程本身也可能再次勾起創傷。心理的傷沒有照片可以拍,想被法律認定,往往需要專業評估,也需要時間。

團體的發起人除了當事者與律師,還包含醫療從業者。性暴力案件的 PTSD 認定,同時牽涉心理專業與法律程序,發起人裡納入醫療從業者,讓臨床經驗也能進入這場討論。

台灣走過 #MeToo,心理的傷同樣需要被看見

台灣對這個題目並不陌生。2023 年的 #MeToo 浪潮後,性平三法完成修正,更多人開始理解:說出口有多難,受害者的心理創傷又會跟著走多久。

在日本,爭點是 PTSD 能不能算刑法上的「傷害」;在台灣,受害者的心理創傷同樣會在司法程序裡被反覆檢視。要讓心理的傷被好好對待,除了法律上的認定,還需要心理支持與足夠的陪伴。

如果你或身邊的人經歷過性暴力,出現 PTSD 症狀並不是軟弱,也不是撐一下就會過去的事。尋求心理專業協助,是把自己照顧好的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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