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不出 6,000 元學費,被創業課教學者公開羞辱:「成功率極低」

付不出 6,000 元學費,被公開羞辱:「成功率極低」

IB³ News 編輯部 / 觀察報導
圖片來源:AI 示意圖

今天要談 Threads 上的一則貼文,一則把一位付費學員變成公開教材卻遭到炎上的貼文,內容簡述如下:一位開創業課的教學者發文說,創業如果連 6,000 元分期的課程都無法承擔,應該要有肩膀自己擔下來,還補了一句「成功率極低」,配上不耐煩的表情符號。

說實話,本篇文章不討論學員的欠費到底欠多久、還是沒有欠的對錯問題,那是兩人之間的民事糾紛。

本文今天要談的是另一件事:「賣課可以催款,不可以羞辱」;透過公開文章羞辱付費者,背後呈現的不是哪個老師修養不好,而是權力不對等、是成交壓力、是認證真空(指教學產業缺乏官方認證與倫理規範)的當下所衍生出來的產物。

同一個教學品牌,對自己的名譽、聲望極度敏感,但當角色轉換成面對學員的尊嚴時,卻極度遲鈍。

這條規範的紅線該畫在哪裡,是本次文章想共同探討的癥結點。

一則公開貼文,把付費者變成教材

這起炎上的核心不在欠費,而在於把付費者變成公開教材的羞辱行為;先還原這則貼文:

創業如果連 6,000 元分期的課程都無法承擔…應該要有肩膀自己擔下來…成功率極低😑

發佈者是一位開創業課的教學者,貼文沒有指名道姓,但字句明確指向一位「連 6,000 元分期都無法承擔」的創業者,從「要有肩膀」到「成功率極低」,一步步把對方定義成態度有問題、注定不會成功的人;學員繳了錢、還沒走完課程,就被公開貼上失敗者的標籤,連辯解的空間都沒有。

賣課可以催款,不可以羞辱。

學員暫時付不出錢,解決方式有很多種,有訂金、分期、寬限期、解除契約……,許多的正式管道可以處理,但把私人繳費狀況搬上公開社群,用自己的影響力踩踏一個付費者,這已經不是教學,是權力濫用;就算欠費屬實,也不構成公開羞辱的正當理由。

這則貼文的殺傷力,不在當事人一個人的感受,在於它呈現了一種現象:『在我這裡,學員的尊嚴是用來殺雞儆猴的』;它同時在向其他學員傳遞一個訊號:『只要你不續課、不配合,就是這個下場』。

當一個人被公開處刑,換來的是整個付費學員的靜默。

這不是偶然,是傳播學裡的「沉默螺旋」:德國學者伊莉莎白·諾爾-紐曼(Elisabeth Noelle-Neumann)提出,當一個人發現自己的處境或觀點不受歡迎,最自然的反應是閉嘴;一個學員被公開處刑,其他學員看在眼裡,想的不是聲援,而是「下一個會不會是我」;付不起錢的人開始沉默,沉默讓氛圍看起來像是大家都接受,氛圍越一致,越沒人敢開口,螺旋就這樣轉下去,直到整個班級只剩一種聲音,老師的聲音;這正是公開羞辱最陰險的地方:它不只傷害一個人,它讓所有人閉嘴。

學員變下線,羞辱是結構的潤滑劑

公開羞辱不是失控的情緒,而是結構設計出來的成交手段,不是個人修養問題;這類教學品牌常見一套模式叫做「官方講師授權制度」,品牌授權講師開課招生,而講師的收入來自學員的學費、續課、以及學員再介紹學員,報名的學員學成後也有機會變成下一個講師,每個人既是顧客,也是潛在的銷售節點;可只要學員一旦流失,損失的不只是一筆學費,而是一整條未來可能帶進新學員的線,講師對「學員不繼續掏錢」之所以如此敏感,是因為斷掉的不只是這堂課。

在這種結構裡,公開羞辱不是失控的情緒,反而像是潤滑劑:用一則貼文罵走一個付不起錢的學員,同時也能向其他學員傳遞訊號,不續課就是這個下場。

用一個人的尊嚴,換整個群組的續課率,短期內或許有效。

於是出現一個荒謬的循環:教學者靠學員的信任與投入維生,卻在學員最脆弱、最需要協助的時刻選擇公開踩踏,當這樣的畸形結構給了誘因,對應的行為就長出來了。

關鍵仍是結構,不是人:這個授權制度本身,讓羞辱式成交變成一個「有效」的選項,當一個制度讓羞辱成為可行的成交手段,問題就不只是某個人修養不好,而是整個系統的設計出了問題。

教學者為何會走到公開羞辱這一步

條件一:權力不對等

教學者會走到公開羞辱這一步,第一個條件是權力不對等:老師是評價者,學員是被評價者,老師掌握課程進度、證書、以及社群上的話語權,學員幾乎沒有反擊的籌碼;心理學研究指出,當人感受到權力,對他人處境的考量會下降。

這不是說每個老師都會如此,而是說,這個位置本身就提供了這樣的傾向,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社會有許多上位者會想透過「權勢」來侵害他人,是類似的道理。

條件二:成交壓力與監管真空

第二個條件,是成交壓力與監管真空同時存在:教學收入直接綁定學員的續課與轉介紹,業績壓力層層傳導,最後落在最前線的講師身上;同時,這類教學產業幾乎沒有官方認證與倫理規範,講師用什麼方式對待學員,全靠講師的個人自律及內心的道德約束。

壓力讓羞辱變成「有效工具」,真空讓羞辱沒有代價,兩個條件湊齊,自然就產生對應的行動。

條件三:歸因框架(常見誘因,非定論)

第三個條件藏在心態裡,這部分只能說常見,不能當定論:教學者通常相信自己「在幫助人成功」,學員付不出錢、無法繼續,等於威脅了這個自我敘事,把失敗歸因給學員(態度不好、不夠想要),比承認自己的課程對這個人不適用,要輕鬆得多。

這一行又普遍信奉「想要就會做到」的歸因框架,賺不到錢、達不到目標,就等於不夠想要,老師罵學員,某種程度上是在忠於自己相信的那套道理,只是他忘了,當年他也是被這套標準要求過來的人:「因為我走過,所以你也要一樣,這樣才算成功」。

對名分極度敏感,對尊嚴極度遲鈍

事實一:為名譽發聲明

對名譽與對尊嚴的態度落差,在同一個品牌身上並存:它曾經為一則 AI 誤傳的資訊發布正式聲明,強調「官方講師不是創辦人」,措辭嚴謹、態度鄭重,看得出對名分與商譽的高度敏感,僅因一則錯誤資訊都值得發正式聲明稿澄清,也代表了這個品牌非常在乎外界如何看待自己。

事實二:為學員貼標籤

另一邊,就是本文開頭那則貼文:對一位付不出課程費用的學員,公開寫下「應該要有肩膀自己擔下來」、「成功率極低」;對名分的敏感與對學員尊嚴的遲鈍,兩個截然不同的立場,卻發生在同一個品牌上。

兩則公開行為擺在一起,落差自己會說話,它可以為自己的名譽寫一篇聲明,卻不願意為一個付費者的處境留一句體面的話,當這兩件事放在同一個畫面上,觀眾自然一目瞭然。

學員記住的是羞辱,不是課程

學員欠費是民事問題,有契約、有催告、有法律途徑可以處理,而公開羞辱是權力濫用,是把經營風險轉嫁到一個人的尊嚴上,就算欠費屬實,也不構成公開羞辱的正當理由,這兩件事,一碼歸一碼。

心理學有一個「峰終定律」,由心理學家丹尼爾·康納曼(Daniel Kahneman)提出,係指「人對一段經驗的評價,不取決於全程的平均值,而取決於最強烈的那一刻與結束的那一刻。」

讓我們把這條定律放回這則貼文來看:學員花錢買的是一段學習經驗,當這段經驗的最高峰是公開羞辱,課程教過什麼、老師講過什麼,前面累積的所有美好,在最後都會被那一瞬間給覆蓋掉;學員轉身離開時記住的,不是學到了多少有用的知識 / 技能,而是自尊被狠狠地踩在地上蹂躪的體驗。

這恰好是權力不對等的關鍵點:教師可以定義學員經驗的高峰,學員只能承受。

放眼望去關於「權力不對等」、「成交壓力」、「認證真空」……,這些條件在身心靈、技能教學、各種培訓圈裡都找得到,今天只是剛好有一則貼文被大家看見、炎上。

試想,當羞辱變成一個「有效」的選項,被犧牲掉的,永遠是最沒有反擊能力的那個人,而那個人記住的,是羞辱,不是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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